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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新】1012并积学网福田新支术经丁代罪设智水获六若干部型者合指亿

2021-05-24 27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机构或组织。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企业高成长支持”“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创新载体支持”“社会物业租金支持”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创新载体支持”“社会物业租金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

“信用中国”等网站上有严重失信记录且在信息披露有效期内的信息主体,不得获得产业资金支持。

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入园证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429(备用号码:82927859)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每一页盖章),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无审批状态即时更新功能,企业填报完毕后不用等网上审核即可到窗口交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企业简介包含以下内容(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收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三)有关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

 (四)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企业未按时递交拨付流程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支持。

六、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地铁2号线岗厦北站B出口)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指南项目1咨询:83678350

指南项目2咨询电话:82976239

指南项目3、4咨询电话:82918474

指南项目5咨询电话:82918333-2537

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区企业服务中心,统计局业务请咨询各街道办统计工作站。

七、备案申请

申请本项措施支持的企业,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30个工作日向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提请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提出支持申请。企业备案后从次年起每年须向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复核(复核材料参照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企业简介

打印(盖章)

2

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从事人工智能产业证明文件(承担国家、省市区有关立项文件、公营机构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研发投入、主营业务及收入情况)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八、支持项目

序号

类别

支持项目

项目说明

1

产业空间支持

政府物业租赁支持

租赁现有政府产业用房的,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同时租金价格与市场评估价的差价不超过月100元/平方米,支持面积最高4000平方米。

2

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对租用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按市场评估价的6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最高800万元,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3年。

3

成长与应用支持

企业高成长支持

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纳入福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并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在15%(含)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20万元支持。

4

应用示范项目支持

支持承担国家、省、市的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对在福田区落地应用并推广的人工智能重大成果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支持。

5

创新载体支持

创新载体支持

支持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100%给予支持,最高2000万元,且上述区级支持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一)政府物业租赁支持

项目说明:人工智能类企业租赁政府产业用房给予租赁支持,已申请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任一分项产业用房支持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支持。(本项目不在系统内申报)

 

(二)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项目说明:由区科创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区物业中心出具企业自用物业的租赁价格报告,按此租赁价格报告给予企业60%的租金支持,首年支持一般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每年的租金支持标准将根据租赁价格报告予以合理的调高或调低,如果实际租金价格上涨,政府租金支持部分每年上涨幅度最高不超过5%)。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最高800万元。

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在100万元(含)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营收增长率保持正增长;

3.近三年内累计获得融资3千万元以上;

4.境内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a.近三年重点团队在福田注册成立的;
    b.近三年引进重点团队的;
    c.近三年申请重点团队并立项的。
    前款规定的重点团队,是指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

支持额度: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下列五条支持标准中的一条来申请支持:

①境内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按照租赁价格报告60%进行支持,最大支持金额800万元。

②根据综合贡献,按照租赁价格报告60%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最高支持金额:

序号

上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

最高支持金额(万元)

1

5000万(含)以上

800

2

1000万(含)-5000万

500

3

500万(含)-1000万

300

4

100万(含)-500万

100

③根据营业收入,按照租赁价格报告60%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最高支持金额:

序号

上年度营业收入

最高支持金额(万元)

1

5亿元(含)以上

800

2

1亿元(含)-5亿元

500

3

5000万元(含)-1亿

300

4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100

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租赁价格报告60%进行支持,最高支持800万元。
    a.近三年重点团队在福田注册成立的;
    b.近三年引进重点团队的;
    c.近三年申请重点团队并立项的。
    前款规定的重点团队,是指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

⑤根据近三年内累计获得融资金额,按照租赁价格报告60%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最高支持金额:

近三年累计融资金额

最大支持金额

3亿元(含)以上

800万元

2亿元(含)-3亿元

500万元

1亿元(含)-2亿元

300万元

3000万(含)-1亿元

100万元

支持面积:

按照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支持,如在福田另外有自有物业且未自用,则支持面积将减去同等物业面积。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企业租赁协议及租赁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

房租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通知书》或其他上市佐证材料(按第(1)条申请租金支持需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7

2019年、2020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8

重点团队相关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按第(4)条申请支持需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9

企业获得资本市场融资支持证明材料(含银行流水、到账时间、到账金额、合作协议等)(按第(5)条申请支持需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三)企业高成长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纳入福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并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在15%(含)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

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人工智能备案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6

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7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四)应用示范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承担国家、省、市的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对在福田区落地应用并推广的人工智能重大成果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

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

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人工智能备案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6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7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五)创新载体支持

项目说明:

1.支持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100%给予支持,最高2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2.支持承担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福田分支机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100%给予支持,最高1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3.支持承担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10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4.支持承担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10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5.由市级升级为省级、省级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备注:此条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中的第三条研发创新机构支持中第一点“创新载体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3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出具的备案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

企业或科研机构简介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7

相关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8

项目进展报告(包括项目研究内容、任务完成情况、团队人员情况、科研设备情况、科技成果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

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9

上级经费拨付证明材料、经费支出凭证(只提供前十笔大额支出凭证,包括发票、合同关键页、转账凭证等)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附件:

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原文链接: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1052442814507856084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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