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网】关于组织者股1010并导获下用册第罪秀资改民才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0〕29号)及《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慈科〔2020〕47号),现将我市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慈溪缴纳税费,2020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
1、积极配合科技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填报月度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和软投入统计报表。1-12月报表与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中有相匹配的研发费用。
2、应用“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m.cxsti.com)管理研发项目及经费,完成2020年项目信息采集管理、项目账务录入。
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速高于市级规上工业增加值的企业。
二、申报流程
1、研发费用企业人员通过慈溪市科技管理系统填报研发费用企业人员申报表(网址:http://program.cxs.sti.gov.cn/)并报镇(街道、产业园区)审核。
2、镇(街道、产业园区)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对照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核定企业填报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初审推荐。
3、市科技局调取“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2020年企业项目及经费数据,并会同统计局、财政局,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数据复核,核定补助的企业及金额。
4、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通过转移支付形式予以补助。
三、其他说明
1、企业需明确研发费用的科技统计填报人员,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人,由镇(街道、产业园区)负责。
2、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本批申报。
3、对按时准确填报科技统计报表且应用“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xm.cxsti.com)管理研发项目及经费的企业填报人员,给予1500元奖励。对当年度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速高于市级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的企业填报人员给予1000元奖励。
4、联系人:
市科技局计划科 徐彬 0574-89294648
市科技局进步科 晋雪伟 0574-89294637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原文链接:
http://www.cixi.gov.cn/art/2020/12/8/art_1229041605_36846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