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新】福田英光荟码融术华罪光资改者合指亿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4.2.4条。
2.政策内容
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FSA)、英国精算师(FFA)、澳洲精算师(FIAA)、中国精算师(FCAA)、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等资格证书之一,且在同一家辖区金融机构或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
3.申请条件
3.1 申报人的条件
3.1.1 申报人应在同一家辖区金融机构或金融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连续三年以上。
3.1.2 申报人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FSA)、英国精算师(FFA)、澳洲精算师(FIAA)、中国精算师(FCAA)、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等资格证书之一。
3.1.3 申报人申报时未因金融持证身份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或孔雀人才。
3.2 申请人所在机构的条件
金融机构或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应注册关系、纳税关系和统计关系在福田的以下机构:
3.2.1 持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
3.2.2 地方金融组织:包括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或备案监督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3.2.3 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或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创投机构(企业)。
3.2.4 金融科技企业(机构):包括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创新传统金融行业,使其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应用、过程或产品,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业务产生影响的企业。
3.2.5 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相关资质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金融媒体、金融培训、风险控制等金融服务机构(企业)。
4.支持事项
4.1 符合条件的金融持证人才,可获得一次性3万元奖励。
5.申请材料
5.1 《福田英才荟金融持证人才奖励支持项目申报表》(打印盖章)。
5.2 申请人所在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3 根据申请人所在机构类型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①持牌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盖章);②地方金融组织提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等佐证文件(复印件盖章);③私募基金、创投机构(企业)提供中基协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打印盖章)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备案年检文件(复印件盖章);④金融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盖章);⑤金融科技企业(机构)提供符合金融科技企业(机构)属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证书、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市、区级以上地方政府金融科技类奖项获奖证书、行业协会或自律组织出具的金融科技企业(机构)属性证明等材料。
5.4 《福田区英才荟金融持证人才奖励支持申请人员汇总表》(打印盖章)。
5.5 申报人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盖章)
5.6 申请人近3年社保清单或个税清单(原件单位盖章确认)。
5.7 申报人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6.申报程序
6.1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福田英才荟金融持证人才奖励支持”,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 预审。自申请人提出网上预约申请起,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预审驳回;符合受理条件的资料不齐全的,应告知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6.3 受理。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6.4 审核。审核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6.5 审批及公示。审批人员自收受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期限)。
6.6 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实施机关按照工作分工于审议当日做出办结决定;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6.7 拨款。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受理时间:本指南有效期内,3月1日-3月31日;11月1日-11月30日。
7.2.自受理结束后,除特殊情况外,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 本支持事项资金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申请人需提前开立Ⅰ类数字钱包,并将数字钱包账户名称修改为本人姓名。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居民仍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
8.2 本指南政策项目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
8.3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4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8.5 本指南由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918333-0736。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
原文链接:
http://www.szft.gov.cn/bmxx_qt/qwzzb/ych/rccx/content/post_9257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