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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新】福田英光荟香蜜贸码融张圳标经罪光认定者合指亿

2021-10-15 107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4.2.2条。

  2.政策内容

  对获得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的辖区企业,单个项目奖励80万元以上(含)的,可认定1名团队带头人为Ⅰ类福田英才;单个项目奖励50万元以上(含)的,可认定1名团队带头人为Ⅱ类福田英才。

  3.申请条件

  3.1  企业条件

  3.1.1  申请企业的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

  3.1.2  申请企业单个项目获得福田区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奖励50万元以上(含)。

  3.1.3  申请企业最迟应于获得福田区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的次年申请本支持事项。获第一、二届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奖励的企业可最迟于2022年申请。

  3.2  人才认定条件

  3.2.1  人才认定对象应为获得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单个项目奖励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团队带头人,且申请本支持事项时应在福田工作。

  4.支持事项

  4.1  福田英才认定

  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带头人,可认定为福田英才。详见政策内容。

  5.申请材料

  5.1  《福田英才荟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打印盖章)。

  5.2  《福田英才推荐名单信息表》(见附件,打印盖章)。

  5.3  申请企业获奖证书和奖金到账凭证材料(复印件盖章)

  5.4  申请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5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的纳税证明(打印盖章)。

  5.6  申请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盖章)。

  5.7  申请企业推荐认定对象最近3个月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打印盖章)。

  5.8  申请企业推荐认定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

  5.9  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申报程序

  6.1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福田英才荟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人才认定”,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  预审。自申请人提出网上预约申请起,区金融工作局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预审驳回;符合受理条件的资料不齐全的,应告知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

  6.3  受理。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区金融工作局予以受理。

  6.4  审核。区金融工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6.5  公示。审核通过的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

  6.6  人才认定。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规定进行人才认定。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受理时间:本指南有效期内,每年度3月10日-3月31日、9月10日-9月30日。

  7.2  自受理时间结束后,除特殊情况外,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  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8.2  申请企业及其推荐认定对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

  8.4  本指南由福田区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918333-0760。

附件:

福田英才荟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人才认定申请指南

原文链接:

http://www.szft.gov.cn/bmxx_qt/qwzzb/ych/rccx/content/post_9257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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