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1024并福田新支术码融第获六精值者合指亿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等。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以及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企业和相关金融服务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金融科技企业、相关金融类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支持范围如下:
(一)持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含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其中:
1、金融企业总部,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福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经营性金融企业,以及经核准或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2、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分行(分公司)。
3、金融企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
4、商业银行专营机构,是指商业银行针对本行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并具备以下特征:针对某一业务单元或服务对象设立;独立面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手开展经营活动;经总行授权,在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考核、经营资源调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独立于本行经营部门或当地分支行。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
5、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
(二)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是指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或备案监督管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三)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等;
创业投资企业,是指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四)金融科技企业:
1、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成份股中的上市公司及其金融科技子公司;
2、根据《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
3、经评审认定的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
4、获得市、区级以上部门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奖的企业;
5、区政府引进的金融科技相关重点实验室、研发服务平台、金融科技产业园、加速器、孵化器等的运营机构或企业;
(五)金融服务机构:具有相关资质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六)相关金融类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
(七)完成债券融资的企业。
三、支持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说明 |
支持额度 |
备注 |
|
1 |
金融总部激励奖 |
对上年度综合贡献达1000万元以上的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或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可认定为地方金融总部。 |
依条件给予金融总部激励奖,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资金应当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 |
|
|
2 |
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
2018年1月1日后,对持牌金融机构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获得支持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
按实际购房价格10%,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支持,分三年支付。 |
|
|
3 |
债券融资支持 |
2018年1月1日后,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为辖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开展境内外融资服务,成功完成融资的,经专项审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支持: |
(一)对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年度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 |
|
|
(二)对利用其它债券工具完成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年度最高150万元给予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 |
|
||||
(三)对协助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认证及评估机构等,按每机构每项目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机构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
||||
4 |
贷款风险补偿 |
2018年1月1日后,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动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的项目。 |
按照所获支持金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 |
|
|
5 |
专项保险支持 |
2018年1月1日后,对保险公司向福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的或向福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责任险的,经专项审计后。 |
按最高为保费10%的额度,给予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
|
|
6 |
内设机构支持 |
对上年度跨地区汇总综合贡献金融机构可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内设机构。 |
根据其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
|
|
7 |
特色机构支持 |
2018年1月1日后,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辖区设立绿色或科技类特色机构,对已设立相关机构并经监管部门认可的。 |
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
|
9 |
私募及创投综合贡献支持 |
对上年度综合贡献达到1000万元以上(包括股权投资退出形成的综合贡献)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 |
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综合贡献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应当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 |
|
|
10 |
金融科技支持 |
专项保险支持 |
2018年1月1日后,对金融科技企业(机构)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的,经专项审计后。 |
按最高为保费10%的额度,给予年度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
|
11 |
创新项目支持 |
为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促进场景应用,设立“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 |
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经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执行。 |
|
|
12 |
青年人才培训支持 |
支持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等企业(机构)或行业组织设立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 |
对经区政府认定的培训基地,按照其综合贡献,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的人才培训支持。
|
|
|
13 |
专题活动支持 |
2019年1月1日后,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以及相关金融行业组织等开展的金融或金融科技类专题活动,经事前备案、事后审计的。 |
按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
|
四、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金融总部激励奖
1、项目说明:对上年度综合贡献达1000万元以上的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或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可认定为地方金融总部。
2、支持额度:依条件给予金融总部激励奖,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资金应当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1)持牌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许可证》; (2)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提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等佐证文件(如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上年度和本年度报送金融统计部门相关报表数据佐证材料 |
复印件(盖章) |
|
6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1、金融总部与分公司(分行)均在注册在福田的,由金融总部申报。
2、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总部认定支持、总部经营支持同一年度不得同时适用。
(二)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1、项目说明:2018年1月1日后,对持牌金融机构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获得支持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
2、支持额度:按实际购房价格10%,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支持,分三年支付。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申请资助房屋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申请资助房屋信息汇总表(上传盖章版和EXCEL版)(内容包括:楼层房号;不动产登记证建筑面积(m2)、不动产登记证购房总价(元),不动产登记证购房日期;买卖合同编号;购房发票编号(№);购房发票金额(元)等) |
打印(盖章), |
|
7 |
申请资助房屋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8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9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1、新迁入福田的企业,其购置办公用房时间需在注册地址变更到福田之后方可申请。
2、按照原金融机构购房支持政策继续享受购房支持的结转项目,可不提供第3、6、7项。
(三)债券融资支持
1、项目说明:2018年1月1日后,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为辖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开展境内外融资服务,成功完成融资的,经专项审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支持。
2、支持额度:
(1)对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年度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
(2)对利用其它债券工具完成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年度最高150万元给予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
(3)对协助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认证及评估机构等,按每机构每项目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机构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以上支持项目同一企业年度最高支持200万元。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融资服务机构提供完成融资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出具的“联合申请书”(需联合盖章并指定唯一申请方和无异议声明); ?单独申请的,应该提供团队其他成员无异议书面材料 |
原件(盖章) |
|
4 |
有关部门同意发行(备案)债券融资产品的相关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申请单位及融资产品基本情况介绍 |
打印(盖章) |
|
6 |
担保、评级、会计、律师、认证、评估等《费用发票》和《合同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含债券名称、期限、发行时间、发行费用、进账银行流水、利息、服务机构等) |
原件 |
|
8 |
该债券未获其他部门相关债券支持的声明。(即申请的债券(注明债券全称、简称、代码)未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相关支持) |
原件 |
|
9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10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11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注:1.按照原债券融资支持政策继续享受支持的结转项目,可不提供第3、4、5、6项。
2.同一债券融资支持项目,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和《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不同时适用。
(四)贷款风险补偿
1、项目说明:2018年1月1日后,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动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的项目。
2、支持额度:按照所获支持金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给予风险补偿金的证明材料及相关银行拨付流水等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6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
注:申报补偿银行和贷款企业(出险企业)均为福田区工商注册企业。
(五)专项保险支持
1、项目说明:2018年1月1日后,对保险公司向福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的或向福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责任险的,经专项审计后。
(2)支持额度:按最高为保费10%的额度,给予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会计师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责任保险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类别、投保企业名称和工商注册地址、被投保单位和工商注册地址,投保时间(银行流水日期)、保险合同(保单)号、保费金额、汇款银行、银行流水编号等) |
原件 |
|
5 |
上年度责任险情况报告(类别、数额、参保企业数量、产生行业影响或贡献) |
打印(盖章) |
|
6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
(六)内设机构支持
1、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跨地区汇总综合贡献金融机构可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内设机构。
2、支持额度:根据其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申请单位简介 |
打印(盖章)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6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七)特色机构支持
1、项目说明:2018年1月1日后,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辖区设立绿色或科技类特色机构,对已设立相关机构并经监管部门认可的。
2、支持额度: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监管部门批准批复设立或备案机构相关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
原件(盖章)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6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八)私募及创投综合贡献支持
1、项目说明:对上年度综合贡献达到1000万元以上(包括股权投资退出形成的综合贡献)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
2、支持额度: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综合贡献支持。此项支持资金应当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1)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③福田辖区银行开具的“托管银行”开户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申请单位简介 |
打印(盖章) |
|
6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7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八)金融科技支持
1、专项保险支持
(1)项目说明:2018年1月1日后,对金融科技企业(机构)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的,经专项审计后。
(2)支持额度:按最高为保费10%的额度,给予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会计师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责任保险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类别、保险服务机构名称和工商注册地址、投保时间(银行流水日期)、保险合同(保单)号、保费金额、汇款银行、银行流水编号等) |
原件 |
|
5 |
上年度责任险情况报告(类别、数额、参保企业数量、产生行业影响或贡献) |
打印(盖章) |
|
6 |
金融科技公司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定或评定认可的批准批复、获奖等文件) |
复印件(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
8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
2、创新项目支持
(1)项目说明:为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促进场景应用,设立“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
(2)支持额度: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经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执行。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盖章确认的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 |
原件 |
3、青年人才培训支持
(1)项目说明:支持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等企业(机构)或行业组织设立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
(2)支持额度:对经区政府认定的培训基地,按照其综合贡献及年度考核情况,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的人才培训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 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科技培训基地协议书》 |
|
|
3 |
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盖章确认的青年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申报材料或年度考核材料 |
原件 |
|
4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
备注:按照《福田区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申报基地认定后,方可申请资金支持。
(十)专题活动支持
1、项目说明:2019年1月1日后,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以及相关金融行业组织等开展的金融或金融科技类专题活动,经事前备案、事后审计的。
2、支持额度:按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区金融工作局出具的“事前备案文件” |
原件(盖章) |
|
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原件 |
|
5 |
活动报告(包括主办方单位简介、活动主题和背景、时间、地点、范围、规模、主题、议程、内容、拟邀请对象人员名单、活动具体安排和分工、经费预算和结算总表、对福田金融业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
打印(盖章) |
|
6 |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
五、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购置办公用房支持、债券融资支持、特色机构支持、金融科技支持、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可不受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二)金融总部激励奖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总部认定支持、总部经营支持同一年度不得同时适用;
(三)同一债券融资支持项目,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和《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不同时适用。
六、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七、补充说明
(一)需经政府备案的项目,申请备案的具体流程详见《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指南》。
(二)区金融工作局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八、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
(二)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区金融工作局:82918333-0736。
原文链接: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406181414269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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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业-贷款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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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科技-金融科技创新支持
- 金融科技-专题活动支持
- 金融业-金融总部激励奖
- 金融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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