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新】1012并积学网福田新支术码融第获六若干处革者合指亿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等。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金融机构(企业),具体支持范围如下:
(一)持牌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持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企业总部、金融控股公司、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含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其他创新型金融机构等。
1、金融企业总部,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福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经营性金融企业,以及经核准或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2、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深圳注册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控股公司。
3、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分行(分公司,仅限一家)。
4、金融企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
5、商业银行专营机构,是指商业银行专营机构,是指商业银行针对本行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并具备以下特征:针对某一业务单元或服务对象设立;独立面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手开展经营活动;经总行授权,在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考核、经营资源调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独立于本行经营部门或当地分支行。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
6、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
(二)地方金融组织,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规则或者深圳市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等依法设立、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实施监管的金融企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交易场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等。
(三)符合条件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金融媒体、金融培训、风险控制等金融服务机构(企业)。
(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等;
(五)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和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疫情防控债融资的企业。
(六)相关金融科技企业、上市公司(含上市梯队企业)、金融类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
三、支持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说明 |
支持额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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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营增长支持 |
对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且同比增速符合条件的辖区高成长性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2020年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量合计应达到10亿(含)以上;证券、保险业2020年营收同比增量应达到1个亿(含)以上。 |
依条件给予最高400万元的经营增长奖励,用于为公司经营增长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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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贡献支持 |
对上年度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金融媒体、金融培训、风险控制等金融服务机构(企业)、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 |
按照其上年度综合贡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用于对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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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业服务支持 |
1、获得经营增长支持的企业; 2、在区金融局预报系统中设置账号并按时报送预报数据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前20强金融企业(机构);; 3、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金融企业(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上市公司(含上市梯队企业)等。 |
4、依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支持,用于公司固投、财务、统计等相关团队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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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
2020年1月1日后,持牌金融机构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 |
按实际购房价格1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分三年支付。所购房屋拿到第三年支持后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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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债券融资支持 |
支持辖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开展境内外融资,2020年1月1日后,成功完成融资的,经专项审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支持: |
(一)对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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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疫情防控债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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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设机构支持 |
对跨地区汇总综合贡献金融机构可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内设机构。 |
根据其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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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可持续金融支持 |
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 |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营业部、事业部。 |
对经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认定的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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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业务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开展支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融资再贴现等创新业务 |
按照项目资金规模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不同项目可累加支持,单个机构每年最高享受200万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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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私募创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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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股权投资企业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投资福田区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 |
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支持,每投资1家最高支持人民币50万元,被投创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支持,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累计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
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二是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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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香蜜湖金融 ”指数创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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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香蜜湖金融 ”系列指数品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以“香蜜湖金融 ”系列指数为标的公募基金产品。 |
单个产品成功发行给予50万元支持;不同产品可累加支持,单个机构每年最高享受200万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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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题活动支持 |
2021年1月1日后,对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展的金融类专题活动。 |
经事前备案,按专项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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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经营增长支持
1、项目说明:对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高成长性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2020年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量合计应达到10亿(含)以上;证券、保险业2020年营收同比增量应达到1个亿(含)以上。
2、支持额度:根据企业在地统计数据及增速,分档给予经营增长奖励,最高400万元,用于为公司经营增长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3、企业在地统计数据:银行业为存、贷款余额、保险业、证券业为营业收入数据
4、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持牌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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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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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银行业提供2019年、2020年深圳市金融机构分区存贷款统计表(11月); 证券、保险业提供2019年、2020年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12月) |
附件供参考,需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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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获得奖励的个人不再重复申报“福田英才荟”中同类个人奖励的承诺书(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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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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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经营贡献支持”项目以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综合贡献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2、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中“金融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适用。
3、本项目与本申请指南第二条“综合贡献支持”在同一年度中可同时适用。
5、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二)综合贡献支持
1、项目说明:对上年度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金融媒体、金融培训、风险控制等金融服务机构(企业)、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
2、支持额度:按照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及增速,分档给予综合贡献支持,最高200万元,用于对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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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持牌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许可证》; (2)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提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等佐证文件(如有); (3)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4)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提供中基协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提交在福田辖区证券公司开具的“证券交易开户”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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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2019年度、2020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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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6 |
获得奖励的个人不再重复申报“福田英才荟”中同类个人奖励的承诺书(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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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福田区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表(附件可下载) |
打印(盖章) |
|
8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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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经营贡献支持”项目、“总部认定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2.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综合贡献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3.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若干措施》中“综合贡献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适用。
4.本项目与本申请指南第一条“经营增长支持”在同一年度中可同时适用。
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三)产业服务支持
1、金融业发展产业服务支持
(1)项目说明:获得经营增长支持的企业或在区金融局预报系统中设置账号并按时报送预报数据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前20强金融企业(机构);
(2)支持额度:根据2020年企业在地统计数据及增速数据,依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支持。用于相关财务、统计团队奖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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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银行业提供2019年、2020年深圳市金融机构分区存贷款统计表(11月); 证券、保险业提供2019年、2020年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12月) |
附件供参考,需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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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获得奖励的个人不再重复申报“福田英才荟”中同类个人奖励的承诺书(附件可下载) |
打印(盖章) |
|
6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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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固定资产投资服务支持
(1)项目说明: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金融企业(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上市公司(含上市梯队企业)等。
(2)支持额度:根据2020年1月1日后固投纳统数据,依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支持。用于公司固投、财务、统计团队奖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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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田区统计局出具的纳入福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数据金额证明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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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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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四)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1、项目说明:2020年1月1日后,对持牌金融机构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
2、支持额度:按实际购房价格的1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分三年支付。获得支持期间及支持款项拨付完毕后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申请资助房屋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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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请资助房屋信息汇总表(上传盖章版和EXCEL版)(内容包括:楼层房号;不动产登记证建筑面积(m2)、不动产登记证购房总价(元),不动产登记证购房日期;买卖合同编号;购房发票编号(№);购房发票金额(元)等) |
打印(盖章) |
|
6 |
申请资助房屋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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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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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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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迁入福田的企业,其购置办公用房时间需在注册地址变更到福田之后方可申请。
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五)债券融资支持
1、项目说明:2020年1月1日后,支持辖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开展境内外融资,成功完成融资的,经专项审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支持。
2、支持额度:
(1)对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2)对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疫情防控债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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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关部门同意发行(备案)债券融资产品的相关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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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请单位及融资产品基本情况介绍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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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可下载,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6 |
该债券未获其他部门相关债券支持的声明(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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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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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股东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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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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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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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同时作为“本期债券发行服务机构中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应参照《福田区产业扶持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格式模板》。
2、同一债券融资支持项目,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和《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不同时适用。
3、不再受理历年金融业债券融资支持政策申请的延续项目。
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六)内设机构支持
1、项目说明:对跨地区汇总综合贡献金融机构可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内设机构。
2、支持额度:根据其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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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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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请单位简介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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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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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田区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表(附件可下载) |
打印(盖章) |
|
7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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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七)可持续金融支持
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
1.支持对象:2021年1月1日后,支持辖区金融机构在辖区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营业部、事业部,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共同认定为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是指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共同认定,重点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的银行、财务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营业部或事业部等。
2.支持额度:对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认定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与纸质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共同认定为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相关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组织性质、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税收、员工人数等情况; 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影响力概述、申请资金等; ③可行性分析:应详细论证并阐明绿色专营机构的业界地位、国际影响力,项目落户福田的优势、实施条件、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 ④预期成效:应主要阐述该项目对福田可持续金融行业发展的预期效益,如何有助于福田区推动深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 |
打印(盖章) |
|
5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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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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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必要材料 |
打印(盖章) |
4.申报说明: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绿色金融业务支持
1.支持对象:2021年1月1日后,支持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需求,鼓励辖区金融机构开展支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融资“绿票通”再贴现等创新业务。
2.支持额度:对完成“绿票通”再贴现等创新业务的金融机构,经专项审计后,按照项目资金规模1‰、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不同项目可累加支持,单个机构年度最高享受2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与纸质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备案)支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融资“绿票通”再贴现等创新业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绿票通”再贴现等绿色金融创新业务验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绿票通”再贴现申请书》、再贴现承兑的合同或协议、再贴现清单、业务档案、贴现清单以及相关背景文件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组织性质、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税收、员工人数等情况; ②业务介绍:业务名称、参与单位、业务背景、业务目标、影响力概述、申请资金等; ③可行性分析:应详细论证并阐明绿色金融创新业务的业界地位、国际影响力,对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业务开展条件、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 ④预期成效:应主要阐述该绿色金融创新业务对福田可持续金融行业发展的预期效益,如何有助于福田区推动深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 |
打印(盖章) |
|
6 |
“绿票通”再贴现等创新业务相关票据自审报告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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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可下载,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8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9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10 |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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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说明:对于同一项目有多个合作机构的,由项目方协商一致并明确一个机构进行申报。同一机构可就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申报,项目支持可叠加计算。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八)私募创投支持
1、项目说明: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投资福田区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予以支持。基金管理人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完成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设立,并在中基协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2、支持额度:根据私募基金2021年1月1日之后实际直接投资福田区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金额的2%给予基金管理人奖励,每投资1家最高奖励50万元,被投创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奖励,每家基金管理人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二是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无需上传】提交申请后系统生成,下载后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交纸质原件。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私募基金产品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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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私募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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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 |
提供中基协官网公示信息(盖章/上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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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
提供中基协官网公示信息(盖章、上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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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理人申请支持项目明细表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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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基金管理人情况简介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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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被投企业资料(含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企业简介、相应基金与被投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验资报告或银行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被投时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九)“香蜜湖金融 ”指数创新支持
1、支持对象:2021年1月1日后,鼓励辖区公募基金成功发行以“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国证香蜜湖文化创意指数”或“国证香蜜湖绿色金融指数”为标的的指数型公募基金产品,基金名称包含“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香蜜湖文化创意指数”或“香蜜湖绿色金融指数”打造“香蜜湖金融 ”系列指数品牌。
2、支持额度:对成功公开发行以“香蜜湖金融 ”系列指数为标的公募基金产品,且单个项目公开募集资金不少于3亿元的金融机构,给予50万元支持;不同项目可累加支持,单个机构每年最高享受200万元支持。同一项目分期发行的,项目支持不可重复叠加计算。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与纸质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有关部门同意发行以“香蜜湖金融 ”系列指数为标的公募基金产品验资报告(包含银行回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申报、备案材料,以及基金申报季度的持仓明细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成功发行以“香蜜湖金融 ”系列指数为标的公募基金产品的验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
原件(盖章) |
|
5 |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组织性质、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税收、员工人数等情况; ②产品介绍:产品名称、参与单位、产品背景、产品目标、影响力概述、产品介绍申请资金等; ③可行性分析:应详细论证并阐明产品的业界地位、国际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业务开展条件、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 ④预期成效:应主要阐述该产品对福田金融行业发展的预期效益。 |
|
|
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可下载,审计报告需有防伪码) |
原件(盖章) |
|
7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9 |
其他必要材料 |
|
4、申报说明:对于同一项目有多个合作机构的,由项目方协商一致并明确一个机构进行申报。同一机构可就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申报,项目支持可叠加计算。同一项目分期发行的,项目支持不可重复叠加计算。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十)专题活动支持
1、项目说明:2021年1月1日后,对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展的金融类专题活动,经事前备案的。
2、支持额度:对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费、会场布置费、宣传费等,按专项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区金融工作局出具的“事前备案文件”(备案指南见附件) |
原件(盖章) |
|
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5 |
活动报告(附件可下载) |
打印(盖章) |
|
6 |
申请单位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7 |
其他必要材料 |
|
|
4、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五、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购置办公用房、债券融资支持、产业服务支持、可持续金融支持、专题活动支持、重点项目支持等可不受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二)经营增长支持、综合贡献支持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经营贡献支持”项目以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综合贡献支持”项目、《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中“金融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综合贡献支持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总部认定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三)同一债券融资支持项目,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和《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四)本政策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六、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智能系统平台”网站(https://qfzx.szft.gov.cn/),点击“项目申报”进行相关项目的申报。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七、补充说明
(一)需经政府备案的项目,申请备案的具体流程详见《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指南》。
(二)区金融工作局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三)除第十条“专题活动支持”常年受理申报外,其余各项目申报时限为2021年10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
(二)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区金融工作局:82918333-0736/0790。
附件:
承诺书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申请表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指南
关于XXXX公司申报深圳市福田区XXXX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XXX公司关于申请私募创投支持项目明细表
XX公司福田区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表
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
深圳市金融机构(含金融非金融机构)分区存贷统计表
原文链接: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1052042679167595905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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