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新】1010并福田新支术王尚委第获六若干部型者合指亿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时尚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本措施重点支持时装、服饰配品等领域的文化时尚企业。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四、支持项目
序号 |
支持项目 |
项目说明 |
支持金额 |
1 |
办公用房 购置支持 |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时尚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社会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根据其经营情况,给予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
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2000万元。获得支持的产业用房,自任一笔购置支持款项拨付日起,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
2 |
孵化平台建设支持 |
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及社会组织建设时尚品牌孵化平台。 |
经备案,支持额度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100万元。 |
3 |
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
支持创新商业模式,创建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经区政府认可的,给予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
支持额度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100万元。 |
4 |
开设品牌旗舰店支持 |
对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文化时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福田总部结算的线下品牌旗舰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加盟店除外),给予开设品牌旗舰店支持。 |
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店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200万元。 |
5 |
经营拓展支持 |
对通过整体收购、投资控股等方式,收购兼并国内外行业重点企业,在福田合并会计报表或相关税收在福田申报缴纳的,给予支持。 |
按实际支出金额的30%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万元。 |
6 |
国际化拓展 支持 |
支持文化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 |
经审计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季时装周最高给予150万元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
7 |
重大活动等支持 |
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化时尚活动等。 |
按活动的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
8 |
综合贡献支持 |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 |
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 |
9 |
贷款贴息支持 |
对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 |
贴息金额为该企业上年度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万元。 |
10 |
新增入库支持 |
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给予支持。 |
根据营业收入,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11 |
年度增长支持 |
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含)以上,各季度营业收入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且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给予支持。 |
按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五、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时尚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社会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根据其经营情况,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2000万元。获得支持的产业用房,自任一笔购置支持款项拨付日起,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和购买办公用房情况说明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和购买办公用房情况说明。 |
5 |
由国土部门颁发的、申请支持房屋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获得支持的产业用房,自任一笔购置支持款项拨付日起,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
原件(盖公章);按模板填写。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二)孵化平台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及社会组织建设时尚品牌孵化平台,经备案,支持额度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及孵化平台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孵化平台简介,内容需包括入驻企业数量、建筑面积、职业孵化服务队伍等情况。 |
4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孵化平台房地产证书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入驻设计师品牌或工作室情况一览表(含入驻品牌或工作室名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使用面积、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入驻品牌或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及入驻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孵化平台建设平面图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实际投入明细清单及相关合同等 |
明细表打印(盖章),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10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三)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创新商业模式,创建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经区政府认可,支持额度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交易平台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交易平台简介。 |
5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实际投入明细清单及相关合同等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累计交易金额清单(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按月统计)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四)开设品牌旗舰店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文化时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福田总部结算的线下品牌旗舰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加盟店除外),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店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2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店面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店面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
5 |
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在境外开设的提供租赁合同)、装修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店面平面图 |
原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实际投资费用明细表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五)经营拓展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通过整体收购、投资控股等方式,收购兼并国内外行业重点企业,在福田合并会计报表或相关税收在福田申报缴纳的,按实际支出金额的30%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万元。(实施收购兼并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5亿元(含)以上,被收购的企业在被收购的前一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完成收购兼并后一年内企业在福田区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需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及被收购兼并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申报企业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若被收购兼并企业主体灭失的提供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及被收购兼并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收购兼并情况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企业完成收购兼并后一年内在福田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清单(按月统计)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兼并收购协议及投入明细表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相关协议等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六)国际化拓展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文化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经审计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季时装周最高给予150万元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的证明材料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列入官方网站秀场日程表及网站链接(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参展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组委会邀请函(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七)重大活动等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化时尚活动等,按活动的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八)综合贡献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含)-1亿元的文化时尚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300万元。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亿元(含)以上的文化时尚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2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3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企业承诺书(内容:获得经营增长奖励或综合贡献奖励支持的高管或骨干团队未重复申报《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同类人才支持政策) |
打印(盖公章);按模板填写。 |
扫描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九)贷款贴息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贴息金额为该企业上年度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贷款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本付息等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
原件(银行出具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
原件(盖公章);按模板填写。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新增入库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根据营业收入,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一)年度增长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含)以上,各季度营业收入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且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按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六、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本措施中第四条“孵化平台建设支持”、第九条“重大活动等支持”中区政府重点支持活动(本条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不受企业或社会组织对福田区综合贡献限制。
(二)本措施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
(三)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四上”企业。“重大活动等支持”等项目除外。(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429,备用号码:82927859)
七、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需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八、补充说明
(一)申请企业简介需突出以下几方面(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业收入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著作权、商标、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二)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三)申请企业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接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上门调研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四)凡未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应在申请之前向区统计局信息化部办理统计登记(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5楼,电话:82918333-2521)。
(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原则框架内适当调整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准备相关材料。
(六)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九、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窗口开放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3073623
原文链接: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0072131697370823197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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