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新】1010并福田新支术违化旅游环育委第获六若干处革者合指亿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四、支持项目
序号 |
支持项目 |
项目说明 |
支持金额 |
1 |
产业园(专业楼宇)建设支持 |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鼓励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打造文创专业楼宇,提供优质空间、优惠租金及配套服务方案引进和集聚优质企业。 |
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支持,主要用于园区(楼宇)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
2 |
产业园(专业楼宇)认定支持 |
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的给予产业园认定支持。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区级文创专业楼宇的给予支持。 |
国家、省、市、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分别给予运营企业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30万元支持;由区级升格为市级、市级升格为省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认定为区级文创专业楼宇给予运营企业30万元支持 |
3 |
产业园(专业楼宇)运营支持 |
对区级(含)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及经认定的文创专业楼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依条件给予运营企业支持。(一)园区(专业楼宇)上一年度综合贡献总额达1亿元(含)以上;(二)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文创企业当年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累计达到2000万元(含)或者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累计达到5亿元(含)。 |
每年最高100万元。 |
4 |
园区(专业楼宇)房租支持 |
对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专业楼宇)的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 |
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福田保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内的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需符合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产业定位。 |
5 |
众创空间建设支持 |
鼓励社会自有物业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众创空间,经备案的给予支持。 |
按每1000平方米给予10万元支持标准,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
6 |
直播空间建设支持 |
支持MCN机构投资建设网络直播空间,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经区政府认可的,给予支持。 |
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
7 |
艺术品保管库建设支持 |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投资建设专业的艺术品保管库,对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含)以上,经区政府认可,给予支持。 |
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
8 |
工匠大师 引进支持 |
对上一年度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的给予支持。 |
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入驻支持。入驻满一年后,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总费用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国家级)、30万元(省级)和20万元(市级)支持。 |
9 |
经营拓展支持 |
对通过整体收购、投资控股等方式,收购兼并国内外行业重点企业,在福田合并会计报表或相关税收在福田申报缴纳的,给予支持。 |
按实际支出金额的30%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 |
10 |
文博会分会场和配套文化活动支持 |
对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给予支持,于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申请。 |
(一)每个分会场最高给予40万元支持,获优秀分会场一等奖的叠加支持20万元、二等奖叠加支持10万元、三等奖叠加支持5万元; (二)每个配套文化活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
11 |
重大活动支持 |
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
支持额度为该活动实际支出的50%,最高支持100万元。 |
12 |
创意设计作品 获奖支持 |
对上一年度获得日本优良设计大奖[日本G-Mark设计奖(Good Design Award)]、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中国广告长城奖、德国红点至尊奖、之星奖[Red Dot:Best of the best;Luminary],德国iF设计金奖[iF Gold Award]的创意设计作品给予支持。 |
按所获奖项最高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德国红点至尊奖、之星奖[Red Dot:Best of the best;Luminary],德国iF设计金奖[iF Gold Award]分别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
13 |
企业资质 认定支持 |
对上一年度新认定为广告、展览等行业一级以及国家重点动漫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资质的企业给予支持。 |
每个资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
14 |
电视台首播 支持 |
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首播的给予支持。 |
上一年度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在中央台其他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5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20万元支持;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万元支持。(黄金时段:19:30-22:00) |
15 |
网络平台 首播支持 |
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爱奇艺、腾讯、优酷三大重点网络视频平台首播的给予支持。 |
每个作品给予20万元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100万元。
|
16 |
院线放映 票房支持 |
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起在院线放映的给予支持。 |
按票房收入的1%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300万元。
|
17 |
获奖支持 |
对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起获得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法国戛纳金棕榈奖、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以及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的给予支持。 |
按所获奖项等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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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宣传福田 元素支持 |
支持福田企业制作发行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提升福田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该作品上一年度起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播出、在院线放映或在爱奇艺、腾讯、优酷三大重点网络视频平台播出的,经区政府认定的给予支持。 |
给予50万元支持。
|
19 |
发行剧目 支持 |
支持福田企业发行原创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动漫作品等。 |
同一作品按上一年度起合同实际总成交额的1%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300万元。 |
20 |
商业演出 支持 |
支持企业开展原创剧目商业演出活动。 |
对上一年度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场次的给予支持,最高50万元。同一剧目不得重复申请。 |
21 |
原创游戏开发支持 |
支持辖区“四上”文化企业开发原创游戏软件,对游戏企业自主开发的游戏上一年度起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给予支持。 |
给予单个项目20万元支持,多个项目可叠加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22 |
电竞游戏入选支持 |
游戏企业自主开发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游戏,被选为全国电子竞技次级职业大赛(总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以上层级重大电竞赛事游戏的,给予支持。 |
给予单个项目100万元支持。 |
23 |
电竞赛事支持 |
支持企业在本区承办电竞赛事,积极吸引国际顶级赛事落户福田,打造福田电竞赛事品牌。对承办全国电子竞技次级职业大赛(总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以上层级重大电竞赛事的,给予支持。 |
按照组织费用(包括场地租赁、宣传推广、选手奖金和品牌授权费用)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
24 |
网络视听平台运营支持 |
对上年度任一个月活跃用户数达到500万(含)以上的网络视听平台,根据其月活跃用户数分档给予支持。 |
最高支持50万元。网络视听平台运营企业需纳入福田区“四上”企业统计库,同一企业运营多个平台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
25 |
MCN机构经营支持 |
对纳入福田区“四上”企业统计库的MCN机构与头部直播平台上一年度结算总额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支持。 |
根据上一年度结算总额分档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
26 |
旅游景区认定 支持 |
对新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给予支持。 |
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定额支持。由3A升级为4A景区、4A升级为5A景区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
27 |
综合贡献 支持 |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 |
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 |
28 |
贷款贴息 支持 |
对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贴息金额以企业上年度实际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为依据。 |
在地统计名录库内的小微企业,贴息支持额度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50%,最高10万元。非小微企业贴息支持额度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万元。 |
29 |
新增入库 支持 |
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统计数据库、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上年度营业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宿业企业给予支持。 |
根据营业收入(营业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30 |
年度增长 支持 |
对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统计数据库、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营业额)达4000万元(含)以上,各季度营业收入(营业额)均实现同比正增长的给予支持。 |
根据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五、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产业园(专业楼宇)支持
1.产业园(专业楼宇)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鼓励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打造文创专业楼宇,提供优质空间、优惠租金及配套服务方案引进和集聚优质企业,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支持,主要用于园区(楼宇)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及园区(楼宇)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园区(楼宇)简介。 |
4 |
认定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或文创专业楼宇的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园区(楼宇)为自有物业的,提供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园区(楼宇)为非自有物业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多份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的,需以清单的形式列示。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园区(楼宇)近一年建设改造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认定之日起前12个月,例如,2019年6月30日认定的,提供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之间的明细)。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2.产业园(专业楼宇)认定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分别给予运营企业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30万元支持;由区级升格为市级、市级升格为省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区级文创专业楼宇的给予运营企业3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认定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3.产业园(专业楼宇)运营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区级(含)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及经认定的文创专业楼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依条件给予运营企业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
园区(专业楼宇)上一年度综合贡献总额达1亿元(含)以上;
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文创企业当年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累计达到2000万元(含)或者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累计达到5亿元(含)。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园区(楼宇)入驻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打包上传,文件名:xxxx园区(楼宇)入驻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合同。 |
4 |
园区(楼宇)入驻企业及纳税情况清单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园区(楼宇)入驻企业及纳税情况清单。 |
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园区(楼宇)入驻企业(含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2020年1月(含)后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文创企业当年在福田纳税及在福田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清单。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园区(楼宇)新设立或区外新引进文创企业清单。(需标明企业设立或迁入福田时间) |
7 |
2020年1月(含)后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文创企业当年在福田区的纳税证明。(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产业园的企业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打印(盖公章);入区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二)园区(专业楼宇)房租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专业楼宇)的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福田保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内的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需符合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产业定位。(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2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3.对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受综合贡献限制。)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园区运营公司出具的申报企业行业类别及在园证明文件或写字楼业主出具的申报企业行业类别及租赁情况证明文件 |
交原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已付房租清单以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同一月份发票、银行付款单在同一页复印。 |
扫描上传。 |
7 |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
原件(盖公章);按模板填写。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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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空间培育支持
1. 众创空间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鼓励社会自有物业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众创空间,经备案,按每1000平方米给予10万元支持标准,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及众创空间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众创空间简介,内容需包括产权证明、入驻企业数量、建筑面积、创业工位和服务场地使用面积、职业孵化服务队伍等情况。 |
4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众创空间房地产证书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入驻众创空间企业或创业团队情况一览表(含入驻企业或创业团队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主营业务、使用面积、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入驻企业或创业团队营业执照及入驻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创业空间建设平面图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2.直播空间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MCN机构投资建设网络直播空间,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经区政府认可,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直播空间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直播空间简介。(包括建筑面积、直播室数量等情况) |
5 |
MCN机构在抖音、快手、微博、淘宝、小红书等平台认证的证明材料(平台截图或证明文件等)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直播空间房地产证书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建设投入明细清单(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以及相关合同。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直播空间建设平面图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10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四)艺术品保管库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投资建设专业的艺术品保管库,对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含)以上,经区政府认可,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保管库项目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项目简介。 |
5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保管库房地产证书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项目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建设投入明细清单(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以及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等。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相关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艺术品入库清单及库内艺术品陈列照片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保管库建设平面图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10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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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匠大师引进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入驻支持。入驻满一年后,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总费用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国家级)、30万元(省级)和20万元(市级)支持。(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及深圳市工艺美术大师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可申请支持,公司入驻一年内需产生实际业务。)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工艺美术大师级别认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工艺美术大师及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工艺美术大师及xxxx企业简介。 |
5 |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控股股东证明文件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房地产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租金、装修费、设备购置费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及相关合同 |
明细表打印(盖章);相关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六)经营拓展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通过整体收购、投资控股等方式,收购兼并国内外行业重点企业,在福田合并会计报表或相关税收在福田申报缴纳的,按实际支出金额的30%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实施收购兼并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5亿元(含)以上,被收购的企业在被收购的前一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完成收购兼并后一年内企业在福田区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需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及被收购兼并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申报企业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若被收购兼并企业主体灭失的提供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及被收购兼并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收购兼并情况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企业完成收购兼并后一年内在福田新增纳统的营业收入清单(按月统计)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兼并收购协议及投入明细表 |
明细表打印(盖公章);相关协议等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七)文博会分会场和配套文化活动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分别给予以下支持,于活动结束三个月内申请。
(1)每个分会场最高给予40万元支持,获优秀分会场一等奖的叠加支持20万元、二等奖叠加支持10万元、三等奖叠加支持5万元。
(2)每个配套文化活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文博会分会场和配套文化活动支持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活动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审核。)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分会场提供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文件(获得优秀分会场的,提供获奖证明文件) 配套文化活动提供福田区政府认定文件 |
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提供活动现场图片(每个活动2张)及新闻报道列表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八)重大活动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支持额度为该活动实际支出的50%,最高支持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九)创意设计作品获奖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获得日本优良设计大奖[日本G-Mark设计奖(Good Design Award)]、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中国广告长城奖的创意设计作品,按所获奖项最高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德国红点至尊奖、之星奖[Red Dot:Best of the best;Luminary],德国iF设计金奖[iF Gold Award]分别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及获奖作品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及获奖作品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奖项简介、原创性佐证材料(例如设计合同、设计产品展示图、评审申报表等),有展位的还需提供展位合同等(如为外文证书,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以个人名义获奖的,提供获奖人员与申报企业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
|
|
(十)企业资质认定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新认定为广告、展览等行业一级以及国家重点动漫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资质的企业,每个资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资质认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
|
|
(十一)影视动漫演艺类支持
1.电视台首播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在中央台其他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5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20万元支持;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万元支持。(黄金时段:19:30-22:00)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
5 |
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首播、实播证明材料(例如首播协议、首播截图、证明文件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2.网络平台首播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爱奇艺、腾讯、优酷三大重点网络视频平台首播的,给予20万元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
5 |
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网络平台首播、实播证明材料(例如首播协议、首播截图、证明文件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3.院线放映票房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福田企业作为版权方、主要出品方、制作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起在院线放映的,按票房收入的1%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3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作品简介及院线放映情况说明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作品简介及院线放映情况说明。 |
5 |
作品原创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与项目相关的制作经营、拍摄、发行、公映许可证等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版权合同、出品合同、制作合同、放映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票房收入(中国互联网专业电影数据平台实时数据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4.获奖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起获得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法国戛纳金棕榈奖、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以及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的,按所获奖项等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与项目相关的制作、发行、公映许可证等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奖项简介等材料(如为外文证书,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5.宣传福田元素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福田企业制作发行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提升福田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该作品上一年度起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播出、在院线放映或在爱奇艺、腾讯、优酷三大重点网络视频平台播出的,经区政府认定的给予5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与项目相关的制作、发行、公映许可证等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播出或放映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福田宣传效果的原创影视作品截图10幅以上 |
复印件(盖公章,附影视光盘2套) |
电子文档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
|
|
6.发行剧目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福田企业发行原创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动漫作品等,同一作品按上一年度起合同实际总成交额的1%给予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制作、发行许可证等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原创剧目说明材料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版权交易合同或发行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7.商业演出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企业开展原创剧目商业演出活动,对上一年度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场次的给予支持,最高50万元。同一剧目不得重复申请。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文化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原创剧目说明材料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商业演出合同、演出收入凭证和相关演出证明等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商业演出清单列表(包含每场演出时间、地点、演出时长、演出收入等)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每场演出照片2-3张(需体现演出场景及现场观众)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二)游戏研发支持
1. 原创游戏开发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辖区“四上”文化企业开发原创游戏软件,对游戏企业自主开发的游戏上一年度起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给予单个项目20万元支持,多个项目可叠加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自主开发的游戏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游戏简介。 |
5 |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批复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游戏著作权证书 |
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游戏出版合同或授权书(若游戏开发企业与出版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供)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游戏上线运营的证明材料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2. 电竞游戏入选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游戏企业自主开发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游戏,被选为全国电子竞技次级职业大赛(总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以上层级重大电竞赛事游戏的,给予单个项目10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自主开发的游戏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游戏简介。 |
5 |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批复文件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游戏著作权证书 |
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游戏上线运营的证明材料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游戏被选为全国电子竞技次级职业大赛及以上层级重大电竞赛事游戏的证明材料(赛事方案、协议、公告、网站截图及链接、参赛俱乐部数量及名单等) |
方案、公告、网站截图等打印(盖公章);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赛事总奖金规模证明材料(设置方案、支出票据凭证等) |
方案打印(盖公章);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10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三)电竞赛事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企业在本区承办电竞赛事,积极吸引国际顶级赛事落户福田,打造福田电竞赛事品牌。对承办全国电子竞技次级职业大赛(总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以上层级重大电竞赛事的,按照组织费用(包括场地租赁、宣传推广、选手奖金和品牌授权费用)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赛事举办前需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备)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及承办赛事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赛事简介。 |
5 |
区政府认可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举办电竞职业赛事的证明材料(方案、公告、网站截图及链接、参赛俱乐部数量及名单、参赛国家数量及名单<仅国际赛事>等)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赛事总奖金规模证明材料(设置方案、支出票据凭证等) |
方案打印(盖公章);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赛事总结性材料(包括总结报告、活动照片、相关新闻报道、户外媒体的照片或视频截图等)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四)网络视听平台运营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年度任一个月活跃用户数达到500万(含)以上的网络视听平台,根据其月活跃用户数分档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网络视听平台运营企业需纳入福田区“四上”企业统计库,同一企业运营多个平台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简介及网络视听平台简介、截图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上年度任一个月月活跃用户数后台数据截图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五)MCN机构经营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纳入福田区“四上”企业统计库的MCN机构与头部直播平台上一年度结算总额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上一年度结算总额分档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企业简介(含主播数量、开展业务情况简介、平台账号截图等)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MCN机构在抖音、快手、微博、淘宝、小红书等平台认证的证明材料(平台截图或证明文件等)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与直播平台的合作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抖音、快手、斗鱼、虎牙等平台开具的上一年度结算证明 |
打印(盖直播平台企业公章及申报企业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结算明细一览表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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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旅游景区认定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新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定额支持。由3A升级为4A景区、4A升级为5A景区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申报单位及景区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单位及xxxx景区简介。 |
5 |
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认定证书或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七)综合贡献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300万元。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2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30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企业承诺书(内容:获得经营增长奖励或综合贡献奖励支持的高管或骨干团队未重复申报《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同类人才支持政策) |
打印(盖公章);按模板填写。 |
扫描上传。 |
6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八)贷款贴息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贴息金额以企业上年度实际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为依据。
在地统计名录库内的小微企业,贴息支持额度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50%,最高10万元。非小微企业贴息支持额度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万元。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贷款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6 |
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本付息等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7 |
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
原件(银行出具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8 |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
原件(盖公章);按模板填写。 |
扫描上传。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十九)新增入库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统计数据库、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上年度营业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宿业企业,根据营业收入(营业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二十)年度增长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统计数据库、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营业额)达4000万元(含)以上,各季度营业收入(营业额)均实现同比正增长,根据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3 |
申报企业简介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扫描上传。 |
5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
|
六、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政策中第五条“产业园(专业楼宇)支持”、第七条中“众创空间建设支持”、第九条“工匠大师引进支持”、第十一条“文博会分会场和配套文化活动支持”、第十二条“重大活动支持”中区政府重点支持活动(本条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第十五条中“获奖支持”“宣传福田元素支持”、第二十条“旅游景区认定支持”、第二十二条“贷款贴息支持”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贴息支持不受企业或社会组织对福田区综合贡献限制。
(二)第六条“园区(专业楼宇)房租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不受对福田区综合贡献限制。
(三)同一企业、母子公司同一作品原则上最多可申请第十五条“影视动漫类支持”中的两项支持。
(四)本政策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
(五)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四上”企业。“产业园(专业楼宇)支持”、“文博会分会场和配套文化活动支持”、“重大活动支持”等项目除外。(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429,备用号码:82927859)
(六)建筑装饰设计企业、时尚企业优先申请《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支持项目,以上政策未覆盖项目可在本政策中申请。
七、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需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八、补充说明
(一)申请企业简介需突出以下几方面(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业收入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著作权、商标、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二)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三)申请企业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接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上门调研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四)凡未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应在申请之前向区统计局信息化部办理统计登记(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5楼,电话:82918333-2521)。
(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原则框架内适当调整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准备相关材料。
(六)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九、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窗口开放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3073623
原文链接: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007213169746436708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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