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新】关于福田新圳水罪光培养载环资改拟获放任奖图大示(1012并明丁省)
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9]4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22条文件规定,福田区完成了2021年4月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奖励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本批次共有5家单位符合奖励发放条件,现将奖励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任何疑义,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核实,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诉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101室,投诉电话:82918165。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
福田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奖励拟发放公示名单(2021年第一批)
原文链接:
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rl_zwdt/zwdt_tzgg/content/post_8746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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