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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新】1016并积学网福田新支术单等须心第精值者合指亿

2023-07-05 63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楼宇经济和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等。  

二、支持对象

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工业设计、信息通信、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及其他有工业投资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等。

   三、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招商引资支持

1.落户支持

       项目说明:新落户且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的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落户支持、办公用房、场地装修、人才安置、落户直通车等,合计一般不超过1亿元支持。具体按《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实施。

申请说明:具体按《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申请指南》实施。

2.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项目说明:对经区政府认可的招商合作机构,按条件给予招商合作机构支持,一般不超过50万元/年。为福田区有效引进目标企业(机构)的机构或个人,按条件给予引进支持,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年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二)总部企业支持

1.总部认定支持

项目说明:首次认定福田区总部企业,可依条件给予认定支持,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总部企业认定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2.总部用地支持

项目说明: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福田区总部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以及当年公布的遴选方案申请总部用地支持。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提交申请。

(三)城市更新支持

项目说明:在旧工业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经营场所搬迁的企业,挪至其他社会物业经营的,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市更新片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市更新片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四)企业上市支持

1.上市支持

项目说明: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采取红筹和结构性合约架构上市、新三板成功挂牌、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分拆上市适用企业上市支持政策。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2.融资风险补偿

项目说明:鼓励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梯队企业信贷融资支持,依条件进行有限风险补偿,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五)产业人才支持

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可申请福田英才荟人才支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实习基地支持、境外人才个税支持、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成长型经营管理人才支持等,具体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福发〔2021〕10号)及当年公布的申请指南执行。

申请说明: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福发〔2021〕10号)及当年公布的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六)产业人才住房支持

项目说明:对符合产业人才住房支持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按照人才数量等条件,给予产业人才住房配租或租房支持。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及其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七)产业空间支持

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30%予以租赁。

申请说明: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及其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2.专业楼宇(园区)支持(前置备案)

项目说明:鼓励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打造专业楼宇(园区),营造良好的集聚发展环境。对符合专业楼宇(园区)认定条件的,经备案,可认定为专业楼宇(园区)。经认定的专业楼宇(园区),可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一次性认定支持;认定后,根据其进驻企业情况,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运营支持;对入驻的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租金支持。

1)专业楼宇(园区)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由行业主管部门授予专业楼宇(园区)认定称号

①在福田辖区的楼宇(园区)且合作认定的办公面积不低于20000㎡。

②运营机构需具备专业的招商、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可为入驻的企业(机构)提供金融、管理、商务、市场等方面的服务,向入驻企业(机构)开放提供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③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承诺自授予楼宇(园区)认定称号一年内入驻楼宇(园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机构)办公面积占楼宇(园区)合作认定的办公面积比例不低于60%,入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规模以上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机构)数量不低于10家。

④为入驻企业(机构)提供租金优惠和配套服务方案,并安排专人对接区政府主管部门。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由行业主管部门授予专业楼宇(园区)认定称号

①在福田辖区的楼宇(园区)且合作认定的办公面积不低于10000㎡。

②运营机构需具备专业的招商、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可为入驻的企业(机构)提供金融、管理、商务、市场等方面的服务,向入驻企业(机构)开放提供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③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办公面积占楼宇(园区)合作认定的办公面积比例不低于60%。

④入驻楼宇(园区)的工业设计企业不低于10家,且每家工业设计企业需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缴纳社保人员不低于20人的条件。

⑤为入驻企业(机构)提供租金优惠和配套服务方案,并安排专人对接区政府主管部门。

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2)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认定支持

①已授予楼宇(园区)认定称号的福田区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

②申请前已达到认定专业楼宇(园区)的条件。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楼宇(园区)及运营主体情况介绍(包括1.楼宇(园区)的情况:包括可合作的面积、公共空间情况、楼宇(园区)基本信息及特色、楼宇(园区)经济指标等;2.运营机构的情况: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主营业务、纳税情况、曾获荣誉和扶持等)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运营机构的房产证明(自有物业提供)或承租合同及租赁凭证(非自有物业提供)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运营机构)

打印(盖章)

6

授予楼宇(园区)称号的认定证明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7

楼宇(园区)内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清单(需列明在福田区注册时间、注册地址、入驻时间、租赁面积、企业负责人等信息)

打印(盖章)

8

楼宇(园区)内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机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楼宇(园区)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机构)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楼宇(园区)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机构)上年度12月份缴纳房租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运营机构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打印)

打印(盖章)

12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3)专业楼宇(园区)运营支持

先进制造业楼宇(园区)运营支持申请条件:

①已授予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认定称号,且认定满一年。

②申请前已达到认定专业楼宇(园区)的条件。

③专业楼宇(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实现福田区工业产值总额不低于20亿元且同比实现正增长。

工业设计楼宇(园区)运营支持申请条件:

①已认定的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且认定满一年。

②申请前已达到认定专业楼宇(园区)的条件。

③专业楼宇(园区)内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设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2亿元且同比实现正增长。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楼宇(园区)及运营主体情况介绍(包括1.楼宇(园区)的情况:包括可合作的面积、公共空间情况、楼宇(园区)基本信息及特色、楼宇(园区)经济指标等;2.运营机构的情况: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主营业务、纳税情况、曾获荣誉和扶持等)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授予楼宇(园区)称号的认定证明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运营机构)

打印(盖章)

6

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产值数据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设计企业上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打印(盖章)或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7

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清单,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清单(需列明在福田区注册时间、注册地址、入驻时间、租赁面积、企业负责人等信息)

打印(盖章)

8

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机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机构)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凭证,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先进制造业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等企业(机构)上年度12月份缴纳房租发票,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提供楼宇(园区)内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上年度12月份缴纳房租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1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12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4)专业楼宇(园区)租金支持

申报材料:

①入驻先进制造业楼宇(园区)的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机器人企业,或入驻工业设计专业楼宇(园区)的工业设计企业。

②企业入驻的专业楼宇(园区)认定需满一年,企业注册地变更至入驻的专业楼宇(园区)。

③先进制造业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的工业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实现正增长(纯增量企业视为增长10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工业设计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④对企业上年度的租金给予支持,支持面积不超过企业实际租用面积,最大支持金额200万元。

注:此项目与其他办公用房租金支持政策同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同一家企业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享受租金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项目每年度对企业的支持金额不超过该企业的年度综合指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工业设计企业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制造业企业需提供2022年工业产值数据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或打印(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上年度缴纳租金的发票、付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7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原件(盖章)

8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9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3.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前置备案)

项目说明:对企业(机构)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经备案并经专项审计,一般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申请条件:

(1)上年度1月1日后新迁入福田或在福田新设立的企业。

(2)企业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属于2021年1月1日后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的企业,且落户满一年;

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2022年度在福田区的工业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2023年在福田区工业产值同比增速不低于10%(纯增量企业视为增长100%)。

(3)申请办公用房属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租用物业非政府物业,且非集团内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物业。企业未享受我区其他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4)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5)企业实际租金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注:此项目与其他办公用房租金支持政策同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同一家企业(机构)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享受租金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原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2022年和2023年度工业产值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或打印(盖章)

6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7

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原件(盖章)

8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9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4.工业厂房租金支持

项目说明:对企业租赁自用厂房并开展研发或生产制造的,经专项审计,按照年度实际租金金额的50%,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租金支持。

申请条件:

(1)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或对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的工业企业。

(2)属于深圳市内厂房且租赁合同的房屋性质属于厂房,福田区外厂房需提房屋供租赁凭证。

(3)租赁的厂房属于自用并开展研发或生产制造。

(4)企业2022年度在福田区工业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实现正增长。

(5)申请完成后,企业实际租金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注:工业厂房在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项目每年度对企业的支持金额不超过该企业的年度综合指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情况和厂房租赁情况介绍(含厂房地址、面积、厂房用途、租赁期限、实际租金金额等)

原件(盖章)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2022年度工业产值情况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

打印(盖章)

5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租金支持)

原件(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5.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前置备案)

项目说明:对租赁厂房用于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的,经备案和评估,一般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的60%给予租金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条件:

(1)属于在福田区八卦岭、梅彩、保税区等片区租赁的工业厂房,用于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的示范项目。

(2)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3)租金价格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

(4)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情况、厂房租赁情况(含厂房地址、面积、厂房用途、租凭期限、实际租金金额等)以及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情况介绍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厂房租赁合同及上年度实际缴纳租金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7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租金支持)

原件(盖章)

8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9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注:获得产业空间支持期间不得转租,违反本规定的,应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业厂房租金支持”与“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同一年度内不可同时享受。

(八)贷款贴息支持

项目说明: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可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一般不超过30%、一般不超过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申请条件:

1.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或对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的企业。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实现工业产值不低于1亿元。

3.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为限,如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

4.贷款项目申请前需已还本付息且未在其它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支持;

5.贴息金额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注:此项目每年度对企业的支持金额不超过该企业的年度综合指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上年度工业产值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

打印(盖章)

5

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本付息等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原件(银行出具并盖章)

7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原件(盖章)

8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9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九)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

项目说明:为加快推动企业平稳增长,鼓励企业创新经营理念、扩大经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般不超过600万元支持。

1.新增入库支持申请条件:

(1)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属于2022年度1月1日后新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请当年属于福田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在库企业。

注:此项目每年度对企业的支持金额不超过该企业的年度综合指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企业情况介绍(包括经营数据)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企业2022年度工业产值数据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

打印(盖章)

5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规上工业经营支持申请条件:

 (1)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或对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的企业。

(2)2023年度在福田区的工业产值同比增速不低于10%且同比增长额不低于1000万元(2023年纯增量企业视为增长100%)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企业2023年度工业产值数据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

打印(盖章)

4

承诺书(承诺区内工业统计库内关联企业全量申报不漏报、错报)

原件(盖章)

5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3.规下工业经营支持申请条件:

 (1)属于福田区规模以下样本库抽样工业企业。

(2)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2%。

注:此条款的年度是指统计年度。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企业2022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表

打印(盖章)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6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创新能力提升支持

1.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

项目说明: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按市级支持金额的50%,分别给予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获得支持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

申请条件:

(1)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

(2)项目已获得市级资金支持。

注:对获得支持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创新中心认定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发票或收据、进账单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全自动化生产工厂示范项目,对投资建设或升级改建的5G 智慧工厂、无人工厂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并经专项审计,一般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60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在福田区投资建设或升级改建的5G 智慧工厂、无人工厂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2)项目经区政府同意。

(3)项目申请前需已完工,实际投资额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实际投资额,项目支出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项目投资额包括软件、设备、购买IP、网络建设等费用)。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情况和项目情况介绍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6

智能工厂建设情况报告

原件(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3.工业投资技改支持

项目说明:对企业实施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经专项审计,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5%,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可用于支持企业高管及核心团队。

申请条件: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资的工业投资或工业技改投资项目,且项目已纳入2022年福田区工业投资统计。

(2)企业的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

(3)实际投资金额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企业2022年纳入工业投资统计项目在2022年度的实际投资额,投资统计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4)M0建设项目不在支持范围。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情况和项目情况介绍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6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4.工业设计中心配套支持

项目说明:对已获得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按照项目获得市级支持资金的2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获得支持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的工业设计中心,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

申请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获得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

(3)项目已获得市级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认定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发票或收据、进账单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5.双千兆创新应用支持

项目说明:对企事业单位(机构)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或指导举办的5G、千兆光网等新基建领域国家级赛事的,按照其获得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次,单个奖项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30万元、20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事业单位(机构)可同时申请多个获奖项目。可用于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管及核心团队。

申请条件:

1.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获得上一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或指导举办的5G、千兆光网等新基建领域国家级大赛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福田区企事业单位。

2.参与获奖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需出具联合申报书,指定一家单位负责申请。

3.单个企事业单位可同时申请多个获奖项目。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获得工信部主办或指导举办的大赛总决赛奖项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参与获奖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联合申报书

原件(盖章)

7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8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6.数字化转型支持(前置备案)

项目说明:鼓励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工业企业的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及业务应用购买云服务的,经备案并经专项审计,按照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在2022年1月1日后购买的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及业务应用等方面云服务项目。

3.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费用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上年度企业购买云服务的实际投资额,项目支出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上云服务情况介绍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一)产业活动支持

1.活动推广支持(前置备案)

项目说明:对举办5G、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设计、专精特新、智能制造等相关行业赛事和产业推广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经备案并经专项审计,按照活动实际费用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属于企事业单位(机构)举办的5G、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设计、专精特新、智能制造等行业赛事和产业推广活动。

(2)活动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3)活动实际费用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活动实际支持金额,项目支出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机构)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机构)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成效、照片和启示等内容)

原件(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大型产业赛事支持

项目说明:经区政府同意,对在本区举办的市级以上产业赛事、产业宣传推广等重大活动,对活动承办单位,经专项审计,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的全额支持。

  申请条件:

(1)属于在福田区举办的市级以上产业赛事、产业宣传推广等重大活动。

(2)活动经区政府同意。

(3)活动实际费用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活动实际支持金额,支出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注:市级以上包含本级。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承办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机构或承办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成效、照片和启示等内容)

原件(盖章)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6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二)专精特新支持

1.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支持

项目说明:对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对获得支持后获评更高级别的专精特新项目,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

申请条件:

(1)企业的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

(2)属于2023年1月1日前首次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经广东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1月1日前经广东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或打印(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单项冠军企业支持

项目说明: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对获得支持后获评更高级别的单项冠军项目,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

申请条件:

(1)企业的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

(2)属于2023年1月1日以前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企业情况介绍(含经营数据)

原件(盖章)

3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获得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或打印(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三)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支持(前置备案)

项目说明:鼓励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支持国企和社会力量建设“生产 研发”创新型高标准厂房,并引入符合发展导向的优质企业或项目。经备案并经专项审计,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1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在福田区建设“生产 研发”创新型高标准厂房的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项目。

2.引入的优质企业或项目符合福田区“8 3”产业集群定位。

3.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4.项目申请前需已完工,实际改造费用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实际投资额,项目支出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

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4

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情况及引入企业或项目情况介绍

原件(盖章)

5

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四)重点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对于事先经区政府备案同意的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四、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工业投资技改支持”、“产业活动支持”、“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本措施支持资金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五、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补充说明

(一)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框架内适当调整当年受理项目种类、申请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企业应按最新公布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二)单次支持额度3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1年内累计支持金额达到100万元的企业,应签订书面监管协议,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三)申请本措施中各项支持的企业须承诺合法合规经营,并做出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获得本措施中各项支持的企业的必须承诺将政府支持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等。

(四)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不得申请本措施支持。

(五)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享受本政策支持后,可以申请其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限制和除外条款规定,申请企业应认真理解、综合考量后提出申请。受理和主管部门有权根据网上申报系统中记录的时间先后决定受理的项目,对其他限制情形的申请不予受理。

(六)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材料,申请企业应予以配合。

(七)本申请指南中,如无特别说明,涉及“上年度”均指项目申请的前一年;涉及数字“以上”的,均视为包含本数(如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意思为: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涉及数字区间的,均包含下限不含上限(如营业收入2000万至5000万元,意思为:2000万元≤营业收入<5000万元)。

七、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G企业、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企业、双千兆创新应用支持项目:82918333-2410

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机构):82918333-2069

  制造业、工业设计企业:82918333-2636

原文链接: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307057079121778984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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