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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1024并福田新支术王尚委第获六若干部型者合指亿

研发资助、扩产上规模、贷款贴息贴保、人才认定与资助、创新载体、活动策划、招商引资 2019-07-10 953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统计关系原则上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时尚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重点支持时装、内衣、服饰配品等领域的文化时尚企业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四、支持项目

序号

支持项目

项目说明

支持金额

1

国际时尚总部基地支持

对入驻国际时尚总部基地企业,根据其综合贡献,给予租赁优惠支持。

按市场评估价的50%-90%为基准予以租赁。

2

办公用房

购置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时尚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社会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根据其经营情况,给予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3

产业园

建设支持

对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在福田区建设专业文化时尚产业园的,给予产业园建设支持。

按项目投资额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设支持。

4

产业园

运营支持

根据文化时尚产业园上一年度综合贡献,对其运营企业给予产业园建设支持。

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

产业园入驻企业上市培育

支持

对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的运营公司,给予上市培育支持。

在园内每培育一家上市企业给予100万元支持。

6

园区房租

支持

对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的服装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

按每年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

7

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

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

活动经区政府事先审核同意并经专项审计后,以活动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酬金等为主要支持范围,最高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8

贷款贴息支持

对文化时尚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

贴息金额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9

综合贡献支持

根据文化时尚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综合贡献支持。

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0

人才奖励

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文化时尚企业给予人才奖励。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1

R&D投入支持

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报送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时尚企业给予支持。

按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2

国际化拓展

支持

支持在福田区注册的文化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

支持额度为活动实际支出的50%,每家单位每季时装周最高给予150万元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3

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创建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并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的,给予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额度为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4

孵化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及社会组织建设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的时尚品牌孵化平台。

对产生的建设费用,经审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15

独立设计师工作室支持

支持独立设计师在福田注册工作室,对产生的场地租金、装修等费用给予支持。

支持额度为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6

开设品牌旗舰店等支持

对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文化时尚企业,在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开设福田总部结算的线下品牌旗舰店、高端体验及个性化定制店、多品牌集合生活馆等(占地面积300平米及以上,加盟店除外)给予开设品牌旗舰店等支持。

支持额度为实际投资总额的30%,每个单店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7

市场拓展支持

对上一年度起自行组织参加经备案认可的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企业及社会组织给予支持。

经审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且不超过上一年度综合贡献。

18

新增入库支持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时尚企业给予支持。

按销售额(营业额),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19

年度增长支持

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各季度均实现正增长,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企业。

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五、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国际时尚总部基地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利用政府持有物业建设国际时尚总部大厦,对入驻基地企业,根据其综合贡献,按市场评估价的50%-90%为基准予以租赁。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4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和租赁办公用房情况说明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和租赁办公用房情况说明。

5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租赁合同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二)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时尚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社会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根据其经营情况,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4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和购买办公用房情况说明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和购买办公用房情况说明。

5

由国土部门颁发的、申请支持房屋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相关购房发票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三)文化时尚产业园支持

1.产业园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对在福田区建设的专业文化时尚产业园,按项目投资额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设支持。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及园区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园区简介。

4

认定为文化时尚产业园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园区为自有物业的,提供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园区为非自有物业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多份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的,列清单。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园区近三年建设改造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以及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等。

明细表打印(盖章);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2.产业园运营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根据文化时尚产业园上一年度综合贡献,对其运营企业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总额超过1亿元的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对其运营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给予8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总额为底数,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园区入驻企业及纳税情况清单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园区入驻企业及纳税情况清单。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园区入驻企业(含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园区入驻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打包上传,文件名:xxxx园区入驻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合同。

6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3.产业园入驻企业上市培育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的运营公司,在园内每培育一家上市企业给予10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上市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5

上市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及上市证明材料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四)园区房租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对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的服装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按每年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20万及以上,1000万以下的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含)以上的时尚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4

租赁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5

园区运营公司出具的申报企业行业类别及在园证明文件

交原件

扫描上传。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房租的实际支出、面积、纳税情况等)

交原件

扫描上传。

7

已付房租清单以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同一月份发票、银行付款单在同一页复印。

扫描上传。

8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五)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活动经区政府事先审核同意并经专项审计后,以活动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酬金等为主要支持范围,最高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4

区政府认可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

6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六)贷款贴息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时尚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贴息金额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贷款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6

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款等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7

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原件(银行出具并盖章)

扫描上传。

8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原件(盖章)

扫描上传。

9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七)综合贡献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根据时尚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时尚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2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八)人才奖励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企业给予人才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5

获得奖励的核心技术人员分配明细表(包括:姓名、职务、社保号、分配金额等内容)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6

获得奖励的核心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上一年度起至申报之日)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九)R&D投入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福田区报送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企业,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企业简介

打印

上传电子档。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5

上一年度《107-1企业研发项目情况报表》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上一年度《107-2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国际化拓展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在福田区注册的文化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支持额度为活动实际支出的50%,每家单位每季时装周最高给予150万元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的证明材料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列入官方网站秀场日程表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参展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组委会邀请函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8

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

9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一)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创新商业模式,创建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经区政府审核同意,支持额度为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4

交易平台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平台简介。

5

实际投入明细清单及相关合同、票据凭证等

明细表打印(盖章),合同及票据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政府认可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二)孵化平台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文化时尚企业及社会组织建设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的时尚品牌孵化平台,对产生的建设费用,经审计后,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孵化平台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平台简介。

4

实际投入明细清单及相关合同、票据凭证等

明细表打印(盖章),合同及票据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具有培育孵化设计师品牌或工作室达10个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超过300平方米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三)独立设计师工作室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独立设计师在福田注册工作室,对产生的场地租金、装修等费用,支持额度为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4

装修合同及发票凭证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装修费用明细表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四)开设品牌旗舰店等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文化时尚企业,在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开设福田总部结算的线下品牌旗舰店、高端体验及个性化定制店、多品牌集合生活馆等(占地面积300平米及以上,加盟店除外),支持额度为实际投资总额的30%,每个单店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租赁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5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6

装修合同及发票凭证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装修费用明细表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8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五)市场拓展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起企业及社会组织自行组织参加经备案认可的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经审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且不超过上一年度综合贡献。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及交易展会简介、展会现场照片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申报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备案文件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六)新增入库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时尚企业按销售额(营业额),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区统计局提供的规模以上企业数据库信息(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名单(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七)年度增长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各季度均实现正增长,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区统计局提供的规模以上企业数据库信息(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各季度均实现正增长,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企业名单(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六、限制和除外情形

本措施中第五条“文化创意产业园支持”、第七条“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中区政府重点支持活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第十二条“国际化拓展支持”、第十四条“孵化平台建设支持”、第十五条“独立设计师工作室支持”不受企业或社会组织对福田区综合贡献限制。

七、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八、补充说明

(一)申请企业简介需突出以下几方面(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经济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著作权、商标、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二)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三)申请企业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并接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初审过程中上门调研和委托财务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四)凡未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应在申请之前向区统计局社会科办理统计登记(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5楼,电话:82918333-2512)。

(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原则框架内微调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准备相关材料。

(六)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七)园区支持项目,按《2018年度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窗口开放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3073623


原文链接: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509101414569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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