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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1024福田新支术乙筑装饰扶国丙第获六精值者合指亿

研发资助、扩产上规模、事后资助、贷款贴息贴保、人才认定与资助、创新载体 2019-07-10 1041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等。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统计关系原则上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设计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四、支持项目

序号

支持项目

项目说明

支持金额

1

引进支持

对引进建筑装饰设计企业新落户我区的企业、社会组织等,经区政府认可的,给予支持。

每引进一家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引进多家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

产业园建设支持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园的给予支持。

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设支持,主要用于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3

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

对建筑装饰设计企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行业权威性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予以支持。

以活动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酬金等为主要支持范围,最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4

贷款贴息支持

对建筑装饰设计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

贴息金额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

综合贡献

支持

根据建筑装饰设计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

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

人才奖励

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给予人才奖励。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

创意设计作品获奖支持

对上一年度获得安德鲁马丁室内设计奖(Andrew Martin Interior Design Awards)、亚太区室内设计大奖(APIDA)、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等国际知名创意设计奖项和国家级行业奖项的创意设计作品的创意设计作品给予支持。

按所获奖项最高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8

企业资质

认定支持

对上一年度新认定为国家一级(甲级)资质的展览设计、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给予支持。

每个资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9

R&D投入支持

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报送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给予R&D投入支持。

按10%的比例给予R&D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0

市场拓展支持

对上一年度起自行组织参加经备案认可的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企业及社会组织给予支持。

经审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且不超过上一年度综合贡献。

11

新增入库支持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给予支持。

按销售额(营业额),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12

年度增长支持

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各季度均实现正增长,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支持。

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五、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引进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引进建筑装饰设计企业落户我区的企业、社会组织等,经区政府认可的,每引进一家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引进多家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4

引进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5

引进企业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税务部门开具的引进企业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7

区政府认可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8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产业园建设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园,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设支持,主要用于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及园区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园区简介。

4

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入驻首年申请的,提供当年纳税证明;入驻第二年申请的,提供前两年纳税证明;入驻第三年申请的,提供前三年纳税证明。

5

认定为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园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园区为自有物业的,提供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园区为非自有物业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多份房地产证书或规划批文的,列清单。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园区近三年建设改造投入明细(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以及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等。

明细表打印(盖章);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8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三)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支持建筑装饰设计企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行业权威性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以活动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酬金等为主要支持范围,最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区政府认可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

6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四)贷款贴息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建筑装饰设计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贴息金额为该企业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贷款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6

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款等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7

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原件(银行出具并盖章)

扫描上传。

8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原件(盖章)

扫描上传。

9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综合贡献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根据建筑装饰设计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建筑装饰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亿元(含)以上的建筑装饰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申请的,以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20万元支持;对非首次申请的,以上一次获得该项支持的综合贡献为底数,以5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在至少增加一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基数叠加支持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5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六)人才奖励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较大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给予人才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00万元综合贡献为基数,每个基数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简介。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5

获得奖励的核心技术人员分配明细表(包括:姓名、职务、社保号、分配金额等内容)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6

获得奖励的核心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上一年度起至申报之日)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七)创意设计作品获奖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获得安德鲁马丁室内设计奖(Andrew Martin Interior Design Awards)、亚太区室内设计大奖(APIDA)、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等国际知名创意设计奖项和国家级行业奖项的创意设计作品,按所获奖项最高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多件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及获奖作品简介

打印(盖公章)

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及获奖作品简介。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5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奖项简介及原创性佐证材料(如为外文证书,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以个人名义申报并获奖的,提供获奖人员与申报企业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上一年度起至申报之日)。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八)企业资质认定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新认定为国家一级(甲级)资质的展览设计、建筑装饰设计企业,每个资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4

资质认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九)R&D投入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福田区报送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按10%的比例给予R&D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上一年度《107-1企业研发项目情况报表》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上一年度《107-2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市场拓展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上一年度起企业及社会组织自行组织参加经备案认可的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经审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且不超过上一年度综合贡献。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及交易展会简介、展会现场照片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申报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相关合同和票据凭证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国内外重大交易展会的备案文件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一)新增入库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按销售额(营业额),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区统计局提供的规模以上企业数据库信息(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名单(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十二)年度增长支持

1.项目说明及支持额度: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各季度均实现正增长,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相关数据由区统计局核定)

2.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公章)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扫描上传。

3

申报企业简介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5

区统计局提供的规模以上企业数据库信息(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6

区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各季度均实现正增长,年度实现增长10%以上的企业名单(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印(盖公章)

扫描上传。

7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扫描上传。

六、限制和除外情形

本措施中第五条“产业园建设支持”、第六条“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中区政府重点支持活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不受企业或社会组织对福田区综合贡献限制

七、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八、补充说明

(一)申请企业简介需突出以下几方面(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著作权、商标、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二)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三)申请企业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并接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初审过程中上门调研和委托财务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四)凡未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应在申请之前向区统计局社会科办理统计登记(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5楼,电话:82918333-2512)。

(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原则框架内微调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准备相关材料。

(六)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七)园区支持项目,按《2018年度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3073623

原文链接: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6072614375991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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