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政策大数据平台
深圳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申报通知>【黄埔新(开获新)】关于开六经丁代集升圳据、罪设智水委第处革1012并电明丁省兑现设作图民才

【黄埔新(开获新)】关于开六经丁代集升圳据、罪设智水委第处革1012并电明丁省兑现设作图民才

企业资质认定与奖励、房租水电补贴、新兴产业、应用示范、标准化、活动策划、产业联盟 2021-01-27 19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埔科规字〔20193号),按照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IAB政策扶持事项兑现工作,具体申请流程见对应的办事指南(附件1-8),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开展的政策兑现工作涉及8个办事指南,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人工智能产业7个。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

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申请企业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产业,企业是否属于政策扶持范围,按照《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办事指南》中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认定。

(二)人工智能产业方面

1.申请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奖补,申请单位需要先申报进入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未入库的须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按照指南申报入库(网址:http://kxjs.hp.gov.cn/online/onlineServiceMenu,账号密码与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的一致,下同)。

2.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需要获得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或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认定(具体认定工作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按照指南要求申请),经认定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的业主单位视为已经入库,但仅可以享受《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第十三条关于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的补贴政策。

3.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的单位,应按照《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附件7)中的附件《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备案标准》进行备案。

二、事项发生时间要求

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的,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应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申请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的,发生时间应为201911日至20201231日。

已经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可连续申请的事项除外),违反者将记入诚信记录。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单位未入库的人工智能企业,请尽快按照入库指南相应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登记入库;入库工作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网址同上)。

(二)事项预审:申报单位登陆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31-39日申请事项预审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受理地址:区“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C349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在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要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8211889731712056QQ工作群(854924596)。

(二)人工智能产业:8211889731712056QQ工作群(25962357)。

(三)如对政策兑现系统有疑问,请联系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四)请申报企业加入相应QQ工作群,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逾期未完成系统预审和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1128


附件:

附件1: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办事指南
附件2: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3:申请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4:申请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办事指南
附件5:申请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办事指南
附件6:申请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7: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
附件8:申请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办事指南

原文链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kxjsj/tzgg/content/post_7054391.html

默认头像
0条评论

需求留言

公司名:

联系人:

手机号:

选择需求

推荐项目

政策图谱

政策详情对比

    对比

    部门政策对比